不可抗力导致脚手架、模板的索赔
不可抗力发包方的承担责任:1、永久工程(包括运至施工现场待安装的材料和设备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发包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现场清理修复费用4、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顺延。不可抗力承包方承担的责任:1、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人材机)其中的材是否是承包方的材料?是否包括脚手架?请指教
我学员咨询:
【提问】老师好,请问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脚手架、模板及支撑工程的损坏及修复是否应由施工方自己承担,因为它不属于工程本身的损害,跟临时设施一样的性质吗?
【回答】学员,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九部委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的规定: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 )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依据上述第(3)款的规定,周转料得费用应该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建议】临设要分是建设单位的,还是属于工程的临设,如果是建设方,可以索赔,如果是施工单位的,不可以。脚手架,如果是损失的,可以索赔。如果属于措施费中的不可以,我的建议是答题时,两种情况都答上。
为什么“脚手架如果属于措施费中的不可以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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